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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在线】黄岩:超负荷之后的“直排”

来源:米乐直播app安装下载    发布时间:2024-03-16 18:58:19
详细介绍:

  黄岩区的永宁江穿城而过,自古滋养黄岩人民,是黄岩最重要的河道,自五水共治行动开展以来,永宁江无论是水质还是两岸的环境都得到了改善。如今,焕然一新的永宁江成了许多市民的休闲好去处,不过,就在不久前,有市民反映永宁江大桥下的排放口,经常往永宁江内排放污水,使周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污水究竟是从何而来,详细内容,请看记者调查。

  近日,记者接到市民举报称,黄岩区永宁江大桥下出现一个污水排放口,从上午开始,这个排放口就不断地往外排放黑色污水,直接流向永宁江。当记者赶到现场时,排放口周边的水体已经全部变色,呈墨黑状。同时,现场还伴随着一阵难闻的恶臭,让人感到十分不适。

  市民:“气味重的很,这里一排出来,钓鱼都不钓了,站不住的,不知有多臭。”

  市民黄先生:“我已经发现好多次了,已能说十几次都有了。今天是上午开始排放的,到现在还在放,这里的污水究竟是生活用水,还是厂房排出来的,需要环保来检查一下。”

  随后,接到消息的黄岩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通过初步的取样判断,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处排放口排出的应该属于生活垃圾污水。

  黄岩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今天来到现场,对这边的水质勘查过了,然后他这个水确实比较黑,水的气味是那种生活垃圾污水的气味,腐烂起来的味道,然后今天他举报过来,我们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然后采取了水样一瓶。这个水比较浑浊,但是颜色看上去和河水表面不一样,这个水看上去不是特别的黑,我们采取水样后进行了封口。有点泛黄不是特别黑然后这个据初步排查的话,应该是属于生活污水类似一点,到时候我们会对他进行一个检测。”

  按照附近市民的说法,这处排放口的污水直排现象并非偶然,已经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为了验证市民的说法,记者在几日后再次来到该排放处。果不其然,这个排放口仍在排放污水。

  市民:“钓鱼当然有影响,鱼都不吃了,太臭,鱼都跑了,有些都死了,上次这边上鱼都有死了的。”

  既然这个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排放口已经存在多时,那么,它究竟是何人所设,有关部门又是否知情呢?为查明缘由,记者找到了黄岩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黄岩经济开发区建设科科长罗斌:“这儿怎么会有排污管。这边没有的,我这所有管子往北边排是没有的。”

  罗斌表示,开发区内的所有管网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影响永宁江,全都是往永宁江南面方向铺设,此处排放口并不是开发区所建。同时,记者从黄岩区五水办了解到,该污水排放口和黄岩区住建部门不无关系。

  黄岩区五水共治办公室督查科科长杨天雄:“我们从住建部门了解到,这个应急排污口是属于我们主城区污水管网的应急排放口。”

  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理朱福森:“这个是按照我们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在污水厂或者泵站前面可设为应急排放口,就是超出我们设计能力的时候能往外面排放一部分。”

  朱福森表示,位于江口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日解决能力为八万吨,而目前黄岩区的污水量已超越这一个数字。因此,超出处理量的污水就通过永宁江大桥下的应急排放口排入永宁江内。

  台州市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瞬时量三千方左右,但是有时候多,有时候少,有时候多的时候达到四千左右,这个不一定瞬时值。”

  台州市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在总的加起来一天下来有八万二千吨左右。”

  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理朱福森:“这个很难估计,如果不下雨的话,超出量不大的,差不多,但一下雨天,可能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情况下,可能有几千吨或一万吨,这个我们确实很难估计。”

  那么,既然目前污水处理厂的解决能力不能完全消纳处理黄岩区的全部污水,那么在设计之初又为何不做好可行性调查研究,导致如今实际污水量超负荷呢?

  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理朱福森:“原先我们这个厂叫城镇污水处理厂,所以没考虑农村的,但现在根据城乡一体化,包括五水共治的要求之后,把农村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来了,所以现在城市污水发展的量比我们当时预计的量快很多。”

  除了近年来农村的截污纳管导致污水量骤升外,朱福森表示,目前黄岩部分地区的雨污分流不彻底,也给原本有限的污水处理空间增添了不少压力。

  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理朱福森:“那一定有的,其实我们按照黄岩的用水量,可能真的污水也没那么多,因为黄岩有两个厂,一个江口厂,一个院桥厂,两个厂的污水处理量大概十万五千吨左右,然后黄岩自来水量也就十二万吨,所以我们大家都认为雨污分流不是很彻底,特别是在我们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雨污分流不彻底。”

  虽然将无法立即处理的污水直排河道实属无奈之举,但长期向永宁江排放也并非长久之计,相关职能部门对此事也有一些看法。

  黄岩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如果是老的管子,排放口,是审批过的,因为我们出过意见了,肯定是审批过的。”

  黄岩区水利局工作人员:“不应该的,不应该的,不可以的,就是批了也不可以,污水口的污水排放,必须是达标排放,是环保来控制的。”

  黄岩区五水共治办公室督查科科长杨天雄:“在污水管网破损,以及泵站和污水处理厂设备检修的情况下,这个排污口才能允许排放,其他情况下一律不准。//这个情况一个我们要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第二个我们要发函给相关的职能部门,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黄岩区环保局副局长钟庆龄:“那么考虑到这次管道的排放不是企业的行为,是公共设施的一个应急处置口,要求我们公共设施的主管部门对基础设施做改造,使我们的污水输送能力提高,不至于在这儿继续溢流。”

  朱福森表示,为解决污水处理厂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其实早在2013就已经启动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但由于征地拆迁等问题一直耽搁下来。目前为止,工程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完毕,预计2017年底可完工并投入使用。

  黄岩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理朱福森:“到年底的话,我们这块预处理的部分,就是扩建的预处理部分到年底能建成,然后我们提标的深度处理部分,土地已经征好了,还有扩建部分南面还有一块地,现在等待拆迁,我们区里计划是到十二月十五号拆迁完成,把地交给我,我在用一年时间给我建设期,到明年年底的时候,就2017年年底,我们能把这个厂做到十二万吨一级A出水,到当时,我们整个的黄岩全部污水可处理完了。”

  即使是超出了污水处理厂的解决能力,也应该采取预处理的方式,将污染程度降低之后,才能排放,但也没有做。我想说的是,有理由和有理是两回事,我觉得应第一时间制止直排,而不是一味等待新的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

  针对这一点,我想引用环境保护法里的两句话,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一句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现在,无论是来自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水,还是来自企业的工业污水,都不能随意排放,这已经是共识;但第六条的第二句却往往容易被忽视,这句话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句话有两层含义,第一含义很好理解,对于本地的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和个人,地方政府有权力也有义务监督处置;而第二层意思关注的人就不是很多,当地政府要对环境治理的结果负责,今天新闻里的这处排放口,正在提醒我们,现阶段需要强化污染治理的行政责任,形成有力的问责机制。

  中国古代先贤们就认识到自然环境是“天财之所出”,“不可涸泽而渔,不可焚林而猎”,而今,对于一个城市的评价,也逐渐从有多少高楼大厦,转向有多么草绿天蓝。对百姓而言,经济和环境,都是解决生存问题,是最大的民生,环保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因此,在环保问题上,应该强调把好最后一关,避免边污染边治理,边治理边污染。